(1913—2007),山东潍坊人,原名桂义,字希宁,及长以字行。
1933年进入上海新华美专学习,1936年毕业于上海新华美专,受业于黄宾虹、潘天寿、俞剑华等。毕业后从事艺术教育,历任山东大学、山东师范学院美术专修科、山东艺术专科学校、山东艺术学院副教授、教授、副院长、名誉院长,美协山东分会副主席、主席、名誉主席,五届、六届省人大常委,七届全国人大代表。曾任山东艺术学院教授、名誉院长、中国画研究院院委、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、山东省文联名誉主席、山东画院院长。
于希宁先生是具有诗、书、画、印和美术史论全面艺术修养的学者型艺术家。曾在北京、日本、新加坡、香港 加拿大、美国等地举办个人画展和讲学。为七届全国人大代表、第五、六届山东省人大常委。曾任第二 、三、 四届中国美协理事、山东省美协主席等职。1998年山东艺术学院设立“于希宁中青年教师艺术奖励基金。”